吴少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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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北京吴少博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土地纠纷房产纠纷合同纠纷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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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企业没有停产停业补偿

发布者:吴少博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5日|分类:公司法 |665人看过

案件描述

情况说明:北京朝阳区十八里店某拆迁项目在拆迁公告以及拆迁补偿册都明确说明本次拆迁的补偿分为三个方面:厂房重置价、停产停业补偿、装修和搬迁补偿。并且营业补偿进行了几乎北京范围最低的价格每平方米800元。我们的当事人是在此处承租了当地村民在租赁的村集体土地上的自建厂房,且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自己建了5000多平米,厂房共有面积12000多平米。可是在跟拆迁公司谈判时,拆迁方竟然蛮横表态本次拆迁总补偿标准为每平方米1800元,包括了所有补偿项目。我方当事人很是气愤,于是委托本所专业企业拆迁维权律师,进行系统维权。

我所接受委托后,进行了认真分析,梳理,确定了办案思路。

一:就本次的拆迁矛盾致函拆迁方和房东。说明两点:1、按照北京市拆迁管理办法以及本次拆迁的补偿政策,应存在一次性停产停业补偿,且应按照企业经营情况进行具体测算。2、要求房东在未和我们协商好分割协议之前,不能与拆迁方签订补偿协议,其更没有权利签订我们自建房屋的补偿协议。

二:针对拆迁方老调重谈的违章建筑问题,向朝阳区房管局要求信息公开本次拆迁范围内建筑合法性情况。掌握拆迁范围内没有证照的企业获得拆迁补偿的情况,要求拆迁方说明其补偿依据。如若存在上述情况,将涉嫌国有资产流失。

三:提起拆迁许可证诉讼,要求法院审查本次拆迁的合法性文件,以此给拆迁方压力,促谈。

后经数次谈判,双方数次激烈交锋,在律师与当事人的协调配合之下,终于完成了停产停业补偿1900元每平方的本项目最高价格,完美收官。

承办总结:

我们一些做企业的朋友往往都是在长时期的积累之后,完成自我发展的需要。在集体土地上往往由于人脉资源的有限无法直接从村集体手中租赁来土地,进行自建厂房,于是往往租赁别人的土地和房屋,来进行生产经营。那么一旦遇到土地征收和拆迁,就不可避免的处于弱势地位,那怎样在夹缝中求利益呢?

通过众多企业拆迁案件的维权经验来看,有两点应是坚持的。一:相信法律,运用法律。二:胆大而心细。就第一点而言,具体到拆迁中,作为出租方和土地所有者往往很强势,“不行就给你强拆了”这是他们说的最多的话。承租户就可能产生惶恐,以至于举足无措,不知如何是好了。我们要说的是,别忘记法律,法律是您维权的最好工具,是保障您利益的最佳利器。别因为所谓的实力强大,关系硬等而轻易的怯懦,放弃法律赋予您的权利。二,法律如果不运用那就是空洞的理论。怎样运用?是您在经过充分思考,观察后,做出的将利益放大的最好选择。所以不要对来损害您利益的人空洞的说法律。在您做出来之后,一切纸老虎自然原形毕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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