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传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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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29条:教唆犯

作者:宋传德律师时间:2023年12月07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50次举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九条  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
  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教唆他人犯罪的,在罪犯分类中称“教唆犯”。根据本款的规定,对教唆犯,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


宋传德,从事法律工作至今27年时间,代理了大量民事纠纷和刑事辩护业务,担任过几十家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特别是对于建筑房地...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济南
  • 执业单位:北京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
  • 执业证号:1370120********50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工程建筑、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