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伟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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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离婚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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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子女抚养权变更的条件及如何收集证据

发布者:张伟华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离婚 |784人看过

子女抚养权变更的条件

在夫妻离婚时,按照对子女成长有利的原则,子女会被判归一方抚养。同样,在夫妻离婚后子女未成年之前,当抚养的一方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况发生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变更抚养权。变更子女抚养权的情形有如下几种: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3、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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