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宏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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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宏旺律师代理某劳务公司工伤行政确认案成功免责

发布者:卢宏旺律师 时间:2026年09月10日 23人看过 举报

2026-09-10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经过】

卢某甲生前在原告某公司从事打更工作,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2021年4月,卢某甲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死亡。其子卢某向被告某局申请工伤认定。某局经审查,作出案涉《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某公司作为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卢某甲视同工伤。某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主张其自2019年起已将劳务发包给第三人某劳务公司,卢某甲的报酬由某劳务公司发放,双方不存在劳务关系,应由某劳务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卢某及某局答辩认为,生效民事判决已确认卢某甲与某公司存在劳务关系,某局认定程序合法、事实清楚。某劳务公司述称与卢某甲不存在劳动或劳务关系,仅为受委托代发工资。

 

【争议焦点】

本案的核心争议焦点在于:卢某甲与原告某公司还是第三人某劳务公司存在劳务关系,即谁应当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某公司主张通过劳务分包合同将业务发包给某劳务公司,并由某劳务公司派遣卢某甲工作;而某劳务公司予以否认,主张双方不存在劳务派遣关系,某劳务公司仅是受某公司委托代为支付报酬。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结合前序行政及民事生效判决查明的事实,在案证据足以证明原告某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某公司主张由某劳务公司承担责任的理由不能成立。被告某局依据职权及生效裁判,认定某公司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并作出案涉工伤认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正当合法。最终,法院判决驳回原告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五十元由某公司承担。某劳务公司成功免除责任。

 

【律师价值】

卢宏旺律师作为第三人某劳务公司的代理人,精准把握案件核心。通过全面梳理前序诉讼的生效判决及庭审笔录,明确某劳务公司仅为受委托代发工资,与死者不存在劳务或派遣关系。在庭审中,卢律师有力反驳原告关于“劳务分包”的主张,厘清法律关系,成功帮助客户免除工伤保险责任,有效维护了企业的合法权益,展现了扎实的专业功底与出色的庭审应对能力。

卢宏旺,男,汉族,辽宁奉安律师事务所主任,三级专职律师,沈阳市律师协会第七届医疗理事会医疗健康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沈阳市...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辽宁-沈阳
  • 执业单位:辽宁奉安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210120********74
  • 擅长领域:医疗纠纷、工程建筑、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侵权
辽宁奉安律师事务所
1210120********74 医疗纠纷、工程建筑、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侵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