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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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评审的主要内容

作者:李鹏律师时间:2020年05月22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193次举报
2020-05-22

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签订合同前需要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签订合同前,必须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签订合同前,应当仔细审查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必要时应到签发部门进行验证或进行实地考察,以防对方当事人伪造或变造证明材料。针对这些内容,下面由天津合同纠纷律师梁斌为大家解答疑惑,希望对您的生活和工作有所帮助。

一、合同评审的主要内容都是什么

1、签订合同前必须严格审查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1)对法人必须审查原件或者盖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复印专用章的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副本复印件。

(2)对非法人经济组织,应当审查其是否按法律规定登记并领取营业执照。对分支机构或是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设立的经营单位,除审查其经营范围外,还应同时审查其所从属的法人主体资格。

(3)对外方当事人的资格审查,应调查清楚其地位和性质、公司或组织是否合法存在、法定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国籍及公司或组织注册地。

2、签订合同前需要审查代理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资格。

(1)代理人职务资格证明及个人身份证;

(2)被代理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

(3)代理行为是否超越了代理权限或代理权是否超出了代理期限。

3、签订合同前,必须认真审查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对方当事人在合同中负有提供专业性较强的劳务、工程项目或限制经营项目等义务时,应当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由政府法定机构颁发的经营许可证或资质等级证书等证明。

4、签订合同前,应当仔细审查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有关证明资料,必要时应到签发部门进行验证或进行实地考察,以防对方当事人伪造或变造证明材料。对方当事人提供的各种证明资料中所使用的当事人名称、印章等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5、下列资料不能作为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的证明资料,但可归入合同档案保存,以备考查。

(1)名片、 厂家介绍、产品介绍等资料;

(2)各类广告、宣传资料;

(3)各类电话、手机等通讯工具号码;

(4)对方当事人提供的未经我方合同承办人见证而复制的或未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资料。

二、合同评审的程序

合同签订前实行评审制度。合同评审机构设在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内部,组成人员包括主管副总、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信用(合同)管理员、合同承办人、供销、财务部门负责人等。

1、合同承办人将合同草本及相关资料交信用(合同)管理员初审;

2、信用(合同)管理员填写合同评审表中初审记录交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审批,签署审批意见。

3、特殊/重大合同,由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会审,信用(合同)管理员汇总各部门会审意见后交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签署意见,并报主管副总批准实施。

4、信用(合同)管理员将合同评审表归入该合同档案。

所谓合同评审,说得简单一些也就是对合同进行审查,而审查的目的一方面是保证合同在签订之后可以顺利的生效,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可以降低自身遭受风险的可能性。然而,针对不同类型的合同,具体评审的内容还是有一定的差异,只能说是大同小异。于是,需要当事人区分不同类型的合同,对其内容作出相应的审查。以上内容就是天津合同纠纷律师梁斌为你整理的关于“合同评审的主要内容”的相关知识,希望在工作和学习中能够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梁斌律师,会给您最专业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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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简介:李鹏律师:专攻劳动争议、劳动合规,以专业守护权益 李鹏律师,陕西通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高级劳动关系管理师、高...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陕西-延安
  • 执业单位:陕西通济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610620********30
  • 擅长领域:合同纠纷、侵权、刑事辩护、劳动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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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10620********30 合同纠纷、侵权、刑事辩护、劳动纠纷、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