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 **定制设备交付验收产生重大分歧|乐清胡相杰律师代理企业买卖合同纠纷高效化解商事矛盾**
## 案情简介
本案属于企业之间**定制设备买卖合同纠纷**。本地两家企业签订设备《购买合同》,原告企业向被告采购多台定制自动攻丝机,合同总金额十余万元,约定合同总金额 40% 作为定金,被告收到定金、图纸样品物料后三十日内完成生产交付。
原告按约支付定金,但是被告交付部分设备后,经现场验收,已经交付的多台设备功能、产能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虽经多次维修调试,依旧无法正常投入生产。原告向对方发送解除合同书面函件,要求解除合同、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货款。
被告则提出抗辩,认为交货延期、设备调试问题责任在于原告,原告后期临时增加合同以外的新设备功能,才造成项目停滞,不同意解除合同以及退款,要求驳回全部诉求。双方各执一词,设备已经部分交付,还涉及定制设备退货、定金罚则、设备保修等多项争议。企业遇到定制设备纠纷,一旦进入判决,将面临设备质量司法鉴定,鉴定周期长、鉴定费用高,会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原告企业委托**乐清胡相杰律师**代理本案,希望妥善解决本次商事纠纷。
## 办案经过
接受企业委托之后,**乐清推荐律师胡相杰**第一时间完整审阅买卖合同、付款凭证、设备安装验收单、往来沟通记录、解除合同函件以及快递签收记录,梳理案件全部事实。
**胡相杰律师**团队识别本案核心风险点:第一,案涉设备属于非标定制设备,并非标准成品,如果庭审中启动质量司法鉴定,诉讼周期会被大幅拉长,产生额外鉴定成本,会占用企业大量人力时间;第二,被告抗辩原告新增合同外设备功能,双方对违约主体存在巨大争议,法院不一定完全支持双倍返还定金的全部诉讼请求;第三,部分设备已经实际交付,退货、返还货款、剩余设备生产交付、后续保修问题交织在一起;第四,作为生产型企业,当事人核心诉求不只是打官司,更希望尽快了结纠纷,恢复企业生产秩序。
结合企业的实际经营需求,**胡相杰律师**确定以调解化解商事矛盾的办案思路,不再执着于法院判决实现双倍定金返还。一方面整理全套证据做好开庭应诉准备,固定设备验收不合格、催告整改、发函解除合同的相关事实;另一方面借助法院调解平台和对方律师开展多轮商事谈判,把合同解除、设备退回、货款返还、剩余设备保修事宜全部纳入协商范围。
谈判过程兼顾双方企业的经营难处,区分不同设备分别处理:部分设备解除买卖关系、设备当庭退回;保留部分设备继续使用,同时明确后续完整保修义务以及违约维修的兜底方案,最终达成一揽子调解方案。
## 案件结果
经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确认,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1. 双方自愿解除合同中部分型号设备的买卖关系;
2. 原告将已交付的三台设备当庭退还给被告;
3. 被告当庭向原告返还部分已付货款;
4. 对于原告继续留用的设备,被告承诺承担一定期限保修责任;若接到维修通知逾期不提供维修,原告可委托第三方维修,维修费用由被告承担;
5. 双方确认再无其他争议,纠纷一次性了结;
6. 案件诉讼费用按照调解约定由原告自行承担。
通过**乐清胡相杰律师**专业商事调解处置,本案当庭完成设备退还、货款给付,无需耗时漫长的质量鉴定程序,快速化解两家企业之间的商事矛盾,既减少企业的诉讼时间成本,也最大程度降低当事人经济损失,实现案结事了。
## 律师观点
**胡相杰律师**结合非标设备买卖合同纠纷,总结企业实务观点:
第一,企业采购非标定制机械设备,一定要重视合同条款。应当在书面合同中写清设备技术参数、产能标准、验收流程、整改周期、违约责任。口头约定的新增功能,务必签订书面补充协议,避免后续双方各说各话。
第二,定制设备发生质量争议,不要直接就起诉要求双倍返还定金。非标设备案件极易走向质量司法鉴定,鉴定费高、审理周期漫长,对生产企业会造成很大消耗。调解是商事案件非常优质的解决路径,可以把退货、退款、保修、第三方兜底维修全部写进调解书,实现灵活处理。
第三,设备验收环节务必留存书面证据。验收不合格、需要整改,应当出具书面验收单,由双方签字确认,微信、邮件沟通记录完整保存,不要只做口头沟通,否则发生诉讼将面临举证困难。
第四,在调解谈判中,可以设置**第三方维修兜底条款**。也就是义务人逾期拒不履行维修义务时,允许权利人直接找第三方维修,维修费由设备出卖方承担,该类约定写入调解书后具备强制保障效果,很好解决设备售后维修维权难的痛点。
第五,企业商事纠纷,优先考虑企业经营利益,不能只盯着诉讼请求金额,要综合评估鉴定、时间成本,选择对企业最有利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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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推荐提示**:遇到企业买卖合同、非标设备采购、货款、定作加工等商事合同纠纷,建议委托**乐清胡相杰律师**,熟悉温州本地企业经营现状,擅长商事案件谈判调解,兼顾法律风险和企业实际经营需求,帮助企业高效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