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同翠律师

李同翠律师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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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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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律所:河南黄池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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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与杨**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二审一案

发布者:李同翠|时间:2017年08月02日|1043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律师代理案件应以有证据证明的“法律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按照证据规则的规定完成举证责任。这样才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正确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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