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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律师律师
执业资质:1410320**********
执业机构:河南张振龙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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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汪律师律师|时间:2018年08月16日|分类:工程建筑 |305人看过
271.【串通投标的法律后果】施工企业投标时的串标行为目前比较普遍,如发包方事前把标底透漏给某一施工企业,该施工企业参照标底编制投标预算和投标书,结果因偏离系数最小而中标;或发承包双方事先协商一致,然后由施工企业找几家企业陪标,不管谁中都是我的;又如投标单位在招标单位不知情的情况下,发动几家共同围标;或报名后一家投标单位将其他几家投标单位收买,使其放弃投标或配合围标,等等。这些串标行为都已构成《刑法》意义上的串通投标罪,一旦出事被查,非常容易查清,希望施工企业在投标时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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