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为工程建设提供全程法律服务,可以发挥六个方面的作用:
一是指导作用,对施工合同的履行进行同步指导,特别是交叉施工各方的履约指导,预防发生履约纠纷;
二是审查作用,在对《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各类合同、往来手续、施工单证以及验收资料的审查,随时掌握整个工程建设中的风险及问题;
三是监督作用,通过服务将工作渗透到建设、监理单位工程管理的各个方面,防止工程腐败、内外勾结;
四是协调作用,适时解决施工过程中发承包双方以及交叉施工各方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以防出现僵持和持续停工局面,确保施工进度;
五是调解作用,及时解决造价结算纠纷,以防矛盾激化,发生诉讼或仲裁;
六是保护作用,对建设单位领导合法决策和工程管理人员正确执行的有效保护。
律师在工程建设中充分发挥这六种作用,整个工程建设就能够顺利进行,“建起一座大厦,倒下一批干部”,“开发一个楼盘,引来一堆官司”的悲剧就不会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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