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描述
【敲诈勒索案】十万-成功取保候审-【玄武刑案】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庄荣华
为涉案十万敲诈勒索罪嫌疑人成功取保候审
总羁押时间为37天
南京市公安局建邺分局
取保候审决定书
玄公(韶)取保字[ 2013) 号
犯罪嫌疑人A,性别:男,出生日期1977年,住址江苏省,单位运输。
我局正在侦查某敲诈勒索案,因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四项及第六十六条之规定,决定对其取保候审,期限从2013年7月9日起算。犯罪嫌疑人应当交纳保证金(大写)伍仟元。
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
201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