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艾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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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上律师的工作目标

发布者:丁艾东律师|时间:2015年10月20日|分类:劳动纠纷 |3719人看过

说服一个人很难,尤其对立的人,更难。

法庭上,原被告双方是对立的两方,因此一方企图说服对方是根本不可能的。从气势上一方压倒另一方,虽然可以做到,但对于解决矛盾问题没有任何意义。因此,律师在法庭上的目标不是说服对方当事人。

法庭上还有法官,法官是法庭的主宰,他决定着法庭的审理进程,决定裁判的结果,因此让法官接受己方的观点,支持自己的主张,才是律师在法庭上的工作目标。

在一起案件中,如果法官已经接受了己方的观点,那么此时的律师就根本没有和对方当事人以及律师辩论或者争吵的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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