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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著作权包括哪些内容?

发布者:赵虎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3日|分类:著作权 |9756人看过

我们知道,图书、电影、软件等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当著作权被侵犯的时候可以去维权。但是,我们是否知道著作权包括哪些内容。这个问题非常重要,只有知道了自己作品的著作权有哪些具体权利,才能知道如何利用好这些权利,也才能知道别人是否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否则,仅简单的认识到作品有著作权依然是表面的,对于实际的保护工作来说还是不够的。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

人身权又称精神权利,具体包括: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财产权又称经济权利,包括:

(1)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2)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3)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4)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5)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6)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7)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8)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9)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10)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11)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12)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13)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我们可以看到,仅仅列举著作权的子权利已经有这么多了,而这么多的权利每一个都有自己的外延和内涵,都有自己的内容。当感觉到我们的软件、图书、电影等著作权被侵权的时候,可以向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请教到底侵犯了哪项权利,又如何来维权。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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