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竞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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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上海大度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离婚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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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在离婚诉讼中的作用

发布者:王竞秋律师|时间:2019年06月06日|分类:婚姻家庭 |5067人看过

律师观点分析

案情简介:

原被告属于二婚,结婚七年,双方年龄差距太大、生活习惯、性格脾性不合,现在男方提起诉讼要求离婚。我方代理女方被告。原告提出诉请如下:

1、判令解除婚姻关系;

2、依法分割被告工资收入;

3、判令被告在婚姻关系解除后归还车辆(车牌:沪AXX)并于30天内搬离XX居所;

4、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最后本案达成调解协议如下:

1、原告与被告自愿离婚;

2、原被告各自名下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3、原告将车辆(车牌:沪AXX)自愿赠与被告所有;

4、离婚后被告自行解决居住问题,搬离XX居所;

5、原告应于被告搬离上述房屋后当日一次性支付经济帮助款120000元;

6、原告应于被告搬离上述房屋后一周内协助被告办理车辆过户事宜(过户费用由被告承担);

7、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律师点评:

对于离婚诉讼几乎大多数是通过调解结案的,调解在很多情况下是更有利于纠纷的解决,对于双方尤其女方更有利。对于很多普通人来说,一辈子与法律打交道就是一场离婚官司,这是人生最重要的法律事件,这种关键时刻,律师费该花则花,不能抱着能省则省,或者到处网上东拼西凑一知半解来决定自己的人生大事!最后省了小钱,吃了大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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