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树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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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短信内容可以做为外遇证据离婚吗

发布者:梁树权律师|时间:2023年07月12日|分类:婚姻家庭 |102人看过


一、手机短信内容可以做为外遇证据离婚吗

1、手机短信内容一般能做为外遇的证据,但外遇并不一定能判决离婚。因为我国判决离婚的主要依据为“感情是否破裂”。证据应当满足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与待证事实的关联性等条件,才能予以采纳。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零四条,非法人组织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其出资人或者设立人承担无限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二、出轨视频能否作为离婚证据

出轨视频如果不属于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或者严重违背公序良俗的方法,形成或者获取的证据,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应当出具收据,写明证据名称、页数、份数、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及收到的时间,并由经办人签名或者盖章;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查取证,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人民法院对有关单位和个人提出的证明文书,应当辨别真伪,审查确定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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