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锦锡律师
冯锦锡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综合评分:
5.0
(来自238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福建-福州专职律师执业14年
执业年限14
13720829894

服务地区:全国

咨询我
00:00-23:59

福州诈骗罪专业刑事律师——福州刑辩一心团队冯锦锡律师

作者:冯锦锡律师时间:2026年09月29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27次举报
2026-09-29

于诈骗罪细分领域深耕求索

——福州刑辩一心团队冯锦锡律师

在刑事辩护里,诈骗罪从来都是一块难啃的硬骨头。它游走在民事纠纷与刑事犯罪的模糊边界,动辄牵涉巨额涉案金额与跨区域复杂案情,一旦定性偏差,当事人面临的便是天差地别的刑期。在福州,就有这样一位律师,十余年深耕刑事领域,尤其在诈骗罪辩护上沉淀了几十起真实成功案例,在无数个至暗时刻为当事人托住量刑裁判之底,他就是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一心团队负责人冯锦锡律师。

与很多兼顾多领域的律师不同,冯锦锡从执业早期便斩断了其他业务方向,把全部精力沉在了刑事辩护里,并日复一日坚持。清晨伏案研判卷宗是常年不变的习惯,接受委托后次日便启动会见与家属沟通是他给自己定下的规矩,为了还原一处关键事实,他曾为一起案件前后五十余次会见当事人,逐句核对细节、捕捉辩护突破口。这份近乎苛刻的勤勉,换来了实打实的成绩:十余年来,他已有17起案件为当事人争取到无罪结果,涵盖二审改判无罪、检察机关不起诉、侦查阶段撤案等多种形态,案件类型覆盖职务犯罪、经济犯罪、人身犯罪等多个领域。而在所有业务方向里,诈骗罪辩护,是他投入心血最多、成果也最为丰硕的领域之一。

冯锦锡对诈骗罪的研究是体系化的,他把这一罪名拆分成医保诈骗、投资诈骗、借款诈骗、销售诈骗、电信网络诈骗、套路贷诈骗、理财诈骗等若干个细分类型,针对每一类的行为模式、证据结构和出罪路径分别打磨辩护方案。在冯锦锡的辩护逻辑里,诈骗罪的辩护从来不是单一的量刑博弈,而是一套分层递进的完整体系。

一、无罪辩护

对于本质上属于民事经济纠纷、或是事实证据存在明显漏洞的案件,他的目标始终是彻底的无罪。他多次在侦查阶段便介入辩护,通过反复与办案机关沟通、提交系统的法律论证,先为当事人争取人身自由,再一步步推动案件撤销,最终让当事人不留案底、回归正常生活。在他看来,诈骗罪的无罪辩护,核心从来不是钻法律空子,而是回归犯罪构成的本质:主观上是否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是否实施了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只要有一环无法闭合,就不该让当事人承担刑事罪责。

冯锦锡律师办理诈骗罪全案无罪、不起诉、撤销案件代表案例:

福州某起诈骗罪案和福州某起合同诈骗罪案都在公安侦查阶段先取保候审后撤销案件,为当事人先争取到人身自由之后,再进一步通过专业水准的辩护思维达到无罪,争取到最终无罪结果。广州某起诈骗罪案在公安侦查阶段通过多次和公安机关沟通以及提出专业法律意见,最终公安机关撤销案件,实现无罪结果。浙江某起诈骗罪案,在公安侦查阶段介入后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连续会见,经过辩护工作后当事人被取保候审,进一步通过无罪辩护沟通最终公安机关解除取保候审撤案,达到无罪效果。再如福州某起保险诈骗罪案和福州某起诈骗罪案,通过公安机关侦查阶段扎实的辩护工作,以及多次向检察官提交法律意见,检察官最终决定不批捕,后公安机关撤销案件,不留案底实现无罪结果。

二、轻罪辩护

当案件定性存在争议时,冯锦锡总能精准界定罪名边界,通过变更定性实现量刑的大幅扭转。他办理过多起被以诈骗罪立案的经营类案件面临十年以上的量刑建议。他没有局限于常规的量刑辩护,而是从行为本质切入,论证案件更符合虚假广告罪的构成要件,最终成功变更罪名,量刑从十年以上直接降至最高两年有期徒刑,扭转了当事人的不利处境。类似的定性辩护还包括将普通诈骗罪通过辩护调整为集资诈骗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等量刑更轻微的罪名,大幅拉低量刑上限。每一次定性的调整,都建立在对法条与司法解释的精准把握之上,也是对每一位当事人权益的全力争取。

冯锦锡律师办理诈骗罪变更罪名代表案例:

案例一:诈骗罪改为虚假广告罪

该案检察机关起初认定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并建议判处较重刑期。介入案件后通过反复地阅卷与会见,全面梳理案件事实与全案证据,多次向办案机关指出本案定性错误、法律适用不当,并从行为模式、宣传手段、主观故意、法律构成等多方面向检察机关进行论证,当事人仅是对产品功效进行虚假夸大宣传,并无虚构事实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诈骗故意,更符合虚假广告罪构成要件,不应以诈骗罪定罪处罚。同时提交多份专业法律意见,多次与检察官沟通案件定性及量刑情节,充分阐明案件法律逻辑与从轻理由,最终公诉机关采纳辩护意见,认定构成虚假广告罪,法院结合其坦白认罪、主动退出违法所得、犯罪情节较轻等情节,最终实现了罪名改判及量刑的大幅从轻。

案例二:诈骗罪改为虚假广告罪

本案公诉机关起初以诈骗罪思路指控并给出偏重量刑意见。通过敏锐地捕捉到该案中关于定性的问题,提出诈骗罪和虚假广告罪关键区分点,即产品是否具有真实的使用价值。经过层层论证,公诉机关将罪名变更指控为诈骗罪。除此之外,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全案事实与证据,分析当事人在整个公司架构及犯罪链条中的地位作用,提出其在共同犯罪中仅起次要、辅助作用;同时结合当事人具有到案后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赃退赔、主观恶性较小等多项法定、酌定从轻情节,并多次向司法机关提交专业辩护意见,充分沟通案件地位、量刑情节及从轻理由。最终检察机关变更指控罪名为虚假广告罪,量刑由十年以上减为两年以下。

案例三:诈骗罪改为集资诈骗罪

当事人同时涉嫌诈骗罪和洗钱罪,两罪涉案金额均特别巨大,公诉机关初始量刑建议极重。介入案件后,从案件定性争议、涉案金额认定、主观认知、坦白认罪、悔罪退赔等角度展开辩护,对指控金额及罪名适用提出合理质证,将诈骗罪改为集资诈骗罪,并争取数罪并罚前提下从轻处置。最终法院采纳部分从轻辩护意见,在两罪数额特别巨大的情形下,予以量刑降格。

案例四:诈骗罪改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当事人参与电信诈骗,涉案金额巨大,属于情节特别严重的情况,法定量刑档位极高。通过证明当事人对核心诈骗行为不知情,介入时诈骗已经既遂,成功将罪名从诈骗罪改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同时,从团伙层级、参与程度、主观认知、坦白认罚等角度切入,论证其非核心组织者、参与作用有限,争取从轻空间。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在罪名情节严重的前提下大幅降格量刑。

三、罪轻辩护

对于确实构成犯罪、难以彻底脱罪的案件,冯锦锡的着力点转向量刑。他的经验是,挖掘并固定每一个法定、酌定从宽情节:自首、立功、从犯、未遂、退赃退赔、认罪认罚、被害人谅解、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低……任何一个情节的认定,都可能直接改变刑期。

冯锦锡律师办理诈骗罪大幅减轻量刑代表案例:

案例一:某特大诈骗集团案案主犯从轻、量刑降格

某科技公司涉嫌诈骗罪涉案金额近两千万元,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公诉机关建议重刑。接案后对每一笔资金流水都进行了逐笔核对,光是整理出来的资金流水对比表就厚厚一叠。从案件定性、犯罪集团认定、自首退赃等维度展开辩护,提出法定从轻情节,逐一辩驳控方过重指控理由。法院最终采纳辩护意见,在数额特别巨大的前提下,予以从轻量刑。

案例二:跨境电信诈骗大幅减刑

某跨境电信诈骗涉案金额逾千万,公诉机关指控量刑起点极高。介入后通过与当事人的会见以及在案证据的核查,论证当事人系从犯,同时以坦白认罪、主动退赃、归案如实供述、被害主体特殊性为辩护切入点,多次提交辩护意见并与司法机关深度沟通。法院最终采纳从犯及从轻辩护观点,对其大幅减轻处罚。

案例三:某电信网络诈骗集团案主犯层级量刑大幅降格

当事人参与某公司电信诈骗集团,全案涉案金额高达七百多万元,被认定为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公诉机关量刑建议起步极高。接受委托后,从当事人在犯罪中的实际作用等多维度展开辩护,逐一辩驳控方过重量刑依据,争取法院在集团主犯认定基础上予以从宽考量。最终法院采纳从轻辩护意见,对当事人予以轻判。

案例四:某起业务员投资诈骗案

公司通过诱导客户交易并后台操控亏损实施诈骗,涉案人数多、涉案金额大,公诉机关初始量刑建议偏高。辩护紧扣当事人系底层普通业务员受公司安排等核心要点,主张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请求大幅从轻。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对其从轻判处,远低于初始量刑预期。

案例五:某诈骗案通过认定从犯及自首成功轻判

当事人诈骗补贴款涉案一千七百多万元,被以诈骗罪起诉。辩护中指出当事人系被指使参与辅助工作属于从犯,且具有主动供述办案机关未掌握的诈骗事实构成自首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符合从宽及适用缓刑条件。最终法院采纳从犯、自首、认罪退赃等全部从轻情节,适用缓刑,在千万级涉案大案中实现有效轻判。

案例六:某数额特别巨大诈骗案从轻处罚

当事人通过多个高收益投资项目,向多名被害人借款周转,涉案金额近五百万元,也因此被公诉机关以诈骗罪数额特别巨大提起公诉。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全面阅卷梳理全案资金流水、借款经过及案件背景,细致厘清本案并重点从主观上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涉案金额认定、案件定性等关键角度切入辩护,多次梳理案件事实证据、撰写专业辩护意见,最终量刑上从轻判处。

案例七:某大型诈骗集团案成功轻判

当事人系某大型集团财务人员,诈骗涉案金额数千万,当事人也被列为团伙重要成员。经过多次量刑辩护,最终法院采纳从犯等核心辩护意见,对其大幅轻判,量刑远低于同案主犯及骨干成员。

案例八:某电信诈骗案大幅轻判

当事人身为电信诈骗集团参与人员,涉案金额较大,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偏高。围绕当事人在集团中的实际作用等要点展开辩护,请求依法减轻处罚。最终法院采纳意见,大幅从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案例九:某信用卡诈骗案数额巨大从轻处罚

当事人多张信用卡恶意透支,涉嫌诈骗罪,涉案本金数额巨大。通过辩护其具有多项法定酌定从轻情节,全力争取降格量刑。最终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实现有效从轻。

案例十:某投资诈骗案件巨额涉案轻判

当事人系投资诈骗团伙股东兼业务组长,全案涉案金额近六百万元,属数额特别巨大,公诉机关建议重刑。通过对团伙组织架构的深入分析,证明当事人虽然是业务组长,但在整个诈骗链条中属于中层执行者,真正的决策者是幕后的实际控制人,为当事人全力争取层级从轻空间。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大幅下调刑期,在巨额涉案下实成功轻判。

结语:

心有炬火者,便不畏道阻且长。从最初对正义的朴素信仰,到如今在诈骗罪领域形成成熟的辩护体系,冯锦锡律师靠专业立身、靠责任立足,他说:“律师要做的是当事人和家属在至暗时刻唯一敢信任的靠山。”在过硬的专业之外,冯锦锡最常被当事人与家属提及的,是他的真诚与担当。高墙之内是身陷囹圄的无助,高墙之外是家属的焦虑与慌乱,他深知自己接手的从来不止是一个案件,更是一个家庭的希望。从业多年,他始终保持着及时回应的习惯,把每一步的辩护方案、每一种可能的走向清清楚楚地告诉当事人。他懂当事人的身不由己,也懂家属的辗转难眠,所以才会愿意透支精力去打磨每一份文书,去跑每一次会见,去穷尽所有合法的路径,为当事人多争取一点光明和希望。

热爱,化为了日复一日为了正义努力的质朴模样。

冯锦锡律师,男,联系电话:13720829894。 冯锦锡,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共青团福州市委员...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福建-福州
  • 执业单位: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501201210547084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经济犯罪、取保候审、死刑辩护、公司犯罪
福建天衡联合(福州)律师事务所
13501201210547084 刑事辩护、经济犯罪、取保候审、死刑辩护、公司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