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
2012年六七月份,被告人陈某因欠赌债而四处筹钱,得知可通过向银行申请高额度信用卡套现后,于9月13日向中国银行福清分行申办一张中国银行白金信用卡。同年10月15日,透支额度为人民币25万元的信用卡申办成功。截至2013年3月20日,被告人陈某所持有的信用卡通过POS机、ATM机累计消费及取现56.69万元,累计还款 33.04万元,之后未能继续还款。此后中行工作人员多次催收,至2013年9月14日,被告人陈某仍未归还该信用卡透支款23.64万元。2013年10月16日,中行福清分行以协商还款计划为由通知被告人陈某到该行,后联系警方前往抓捕。
【法院判决】
福清市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透支信用卡23.64万元,数额巨大,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三个月仍不归还,其行为构成信用卡诈骗罪。被告人陈某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家属代为退还全部欠款并取得被害单位谅解,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最终判决被告人陈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冯锦锡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