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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在上班途中骑摩托车不慎摔倒 ,能否认定为工伤

发布者:范文勇律师|时间:2021年03月05日|分类:劳动纠纷 |600人看过

案例:
      崔某在某酒店上班,由于单位离家比较远,每天都骑摩托车上下班。一天早上,崔某骑摩托车在一个拐弯路口不慎滑倒,导致左手骨折, 幸好抢救及时,经住院治疗后得以康复。那么,崔某的受伤可否申请认定为工伤呢?
法律解析: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 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在本案中,崔某的伤能被认定为工伤。
法条链接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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