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务分享---开发商停工购房人怎么办
原创刘彦林律师
今天上午一个朋友咨询,称其一个朋友去年在一个楼盘购买了一套期房,已经供了近一年时间,结果开发商不知何种原因停工,本来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时间已经过了,现在交房无期,银行又在催收分期还款,这个朋友不知如何处理。
实践中,因开发商停工导致交房延期的情况比较常见,如何保障购房人的利益,笔者认为,在选择楼盘时首先应当将开发商的资质和曾过往开发的楼盘情况及企业信用等情况进行初步调查;第二、如果开发商延期交楼,应当根据合同约定明确是否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和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第三、因开发商原因不能按时间交楼的,作为买方是否继续履行按揭合同,在实践中,倾向性意见认为,如果买买合同解除、撤销或无效,按揭合同当然解除,如果因买卖合同解除、撤销或无效,购房人支付的首期款应当由开发商负责退还并支付违约金,购房人已经向银行支付的分期房款可以要求银行退还,另外银行与开发商签订的担保合同终止后,按揭银行有权要求开发商退回因购房人全部按揭款并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因为篇幅所限,不便于细致阐述,如实践中有遇到同样情况的,建议及时向律师提出帮助,避免更大损失。
仅供参考,顺祝周末愉快!
作者单位:广东港宏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