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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事实婚姻未办登记能否继承

发布者:范晓雪律师|时间:2021年03月24日|分类:婚姻家庭 |309人看过


一、民法典中事实婚姻未补办登记可否继承

民法典规定,夫妻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而事实婚姻关系没有补办结婚登记的,不有算夫妻,所以在法定继承情况下,不能继承对方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一条 【夫妻相互继承权】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姘居和事实婚姻如何区别

1、事实婚姻是男女双方都无配偶,姘居是男女一方或双方已有配偶,而又与第三者同居的;

2、事实婚姻是男女双方均以共同生活为目的,彼此以夫妻相待的,姘居是男女之间出于不良动机,而无长远共同生活目的、非法同居的;

3、事实婚姻是周围群众公认他们是夫妻关系的,姘居是周围群众不认为他们是夫妻关系,而认为是不正当的。

4、因此,不应把事实婚姻与姘居混为一谈。姘居是非法的,应予禁止或制止。对事实婚姻,如果它符合结婚条件,可追认其婚姻的合法性,—并补办结婚手续。如果不符合结婚条件,应按法律的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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