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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以夫妻名义同居所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发布者:范晓雪律师|时间:2021年03月12日|分类:婚姻家庭 |337人看过


实际中,夫妻共同财产要满足以下条件:

1、财产主体

为具有婚姻关系的夫妻,并且,因为当前难以认定事实婚姻,所以以夫妻名义同居,一旦无法认定为事实婚姻,双方即不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主体。

2、财产取得时间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财产,如果是在婚前,那么即不属于。所以,以夫妻名义同居取得的财产,其实可能会被认定为婚前财产。

3、财产来源

为夫妻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以夫妻名义同居,以下即为同居财产:

(1)工资、奖金;

(2)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

因此,根据以上,以夫妻名义同居取得的财产,如果结成的事实婚姻未得到法律认可,比如一般自1994年2月1日以后结成的事实婚姻将难以被认可,所以便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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