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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婚后财产哪些不参与分割

发布者:范晓雪律师|时间:2021年03月10日|分类:婚姻家庭 |249人看过


民法典规定,婚后取得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如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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