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晓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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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如何裁定孩子的抚养权

发布者:范晓雪律师|时间:2021年03月10日|分类:婚姻家庭 |400人看过

民法典规定,2岁以下子女由女方抚养,2岁以上的,依据最有利于子女成长原则判决,孩子年满8周岁的,遵守子女愿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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