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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离婚诉讼判决前撤诉能否马上再起诉

发布者:范晓雪律师|时间:2021年03月03日|分类:法律顾问 |325人看过

一、离婚诉讼判决前撤诉能否马上再起诉

离婚判决前撤诉不能马上再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 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起诉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

二、不允许撤诉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三十八条 当事人申请撤诉或者依法可以按撤诉处理的案件,如果当事人有违反法律的行为需要依法处理的,人民法院可以不准许撤诉或者不按撤诉处理。

法庭辩论终结后原告申请撤诉,被告不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不予准许。

撤诉大部分情况下都代表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了,如果撤诉后没有新情况出现,又立马起诉的,则难逃浪费司法资源的“罪名”。司法机关不是菜市场,不能说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所以撤诉后立马又起诉的,显然是不符合规定的。如果您还需要更多的法律咨询服务,欢迎联系湖北美宜家律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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