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晓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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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闪婚”是一种风险投资

发布者:范晓雪律师|时间:2016年07月05日|分类:婚姻家庭 |380人看过

原告张某(男)与被告周某(女)在外打工认识后闪婚,婚后才知道被告周某婚前就有吸毒经历,不久因被告周某吸毒,被公安机关决定强制隔离戒毒两年,在戒毒期间周某因表现良好被提前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但之后周某便下落不明。

经审理认为,原、被告系合法夫妻,被告周某未履行夫妻义务且吸毒行为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经法院公告查找确无下落,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终法院判决准予原、被告离婚。

法官寄语:闪婚族是速食爱情时代的产物,他们3秒钟可以爱上一个人,5分钟可以谈一场恋爱;7小时足以确定终身伴侣。闪电相识,闪电碰撞,闪电结婚,他们认为这样既节省了金钱又节约了时间,同时感情上还得到慰藉,是两全其美的事情。然而,婚姻真正需要的是路过激情,带着爱情,背着责任。责任是理性的付出,而不是感性的爱能够支撑的。在责任面前,速食爱情显得非常脆弱,可以让婚姻变得“营养不良”。“闪婚”并没有什么不好,但是决不能让闪婚成为一道难消化的爱情快餐,要注意婚后角色的转变,思想的转变。

作者:王惠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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