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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过世仍欠债务 家庭债务共同偿还

发布者:范晓雪律师|时间:2016年05月24日|分类:婚姻家庭 |584人看过

家住郧西县夹河镇的张大林生前向其同事刘晓琴借了2万元用于承包店铺,并与其长子共同经营,后因资金紧缺店铺倒闭,张大林无力偿还所欠债务。随后张大林因病去世,刘晓琴便向张大林的妻子柯丽及其儿子索要欠款,柯丽及其儿子拒绝还款,刘晓琴遂起诉至郧西县人民法院。

  张大林曾是该镇供销社的职工,2000年供销社决定将下属的腰滩河分店承包经营,张大林为了增加家庭收入,便要求承包该店,为了上交承包费及购买分店库存的货物,便向同事刘晓琴借款2万元并约定了利息。小店开张后,张大林与其长子张鹏共同经营。小店因资金周转困难,于次年年底关店歇业。刘晓琴多次索要欠款,张大林偿还2000元后,于2012年3月25日出具了一张欠条,注明两年内还清,并约定两年未还,利息按1分5厘计算。但2013年正月张大林却因病去世,刘晓琴眼见张大林已去世,便要求张大林妻子柯丽及其两个儿子共同偿还欠款,但他们总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还债。

法院审理认为:张大林生前向刘晓琴借款2万元与其子张鹏共同经营店铺,为此张鹏有还款义务。而柯丽与张大林系合法夫妻关系,张大林生前因家庭经营欠下的债务属夫妻共同债务,所以柯丽也有还款义务。张大林的次子张强虽没有参加经营,但也没有明确放弃对张大林遗产的继承,所以张强也应该偿还张大林生前欠刘晓琴的2万元债务。经法官耐心调解,最终刘晓琴与柯丽及其儿子达成了一致的调解协议,刘晓琴主动放弃利息,要求柯丽及其儿子只偿还剩余的本金18000元,柯丽及其儿子当场还清了欠款。至此,一起长达十余年的民间借贷纠纷,通过法官的不懈努力得以圆满化解。

作者: 叶银青 姚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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