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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吵架闹离婚 感情尚存不准离

发布者:范晓雪律师|时间:2016年05月20日|分类:婚姻家庭 |484人看过

 夫妻之间偶尔吵架拌嘴本是很正常的事,为了家庭和睦,不能为此就闹离婚。马某以丈夫刘某经常和自己吵架为由请求法院判决离婚,3月15日,焦作市中站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依法判决不准离婚。

  2007年8月,马某和刘某经人介绍认识,经过相处双方建立了恋爱关系,于2007年12月28日登记结婚,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婚后因双方沟通较少,偶尔为家庭琐事争吵。      

  法院审理认为,二人婚姻基础一般,婚后感情尚可,虽常为家庭琐事争吵,但双方如能在今后的生活中换位思考,尽力寻找和弥补自身缺点,相互体谅包容,仍有和好可能,目前夫妻感情尚未破裂。遂依法判决二人不准离婚。

作者:焦作市中站区法院 张小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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