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因为车祸获得了30万元的赔偿款,没想到妻子提出离婚,并要求分割这笔赔偿款。
近日,沛县法院审理了这起特殊的离婚案件。
现年50多岁的张明是一名出租车司机,和妻子刘娟均系再婚,双方各自都带着孩子,婚后未生育子女,共同生活十年。在2012年,因为车辆和他人发生碰撞,造成张明脑部受伤,在医院住院半年,在住院期间由妻子和孩子们相互照顾。出院后,由于张明脑部受伤,也可能是长期卧床造成心理压抑,对妻子的照顾表现出不满,有时谩骂,有时故意找茬,妻子都默默忍受着,但难免会有心结。
张明发生事故后,为了给他看病,家人把仅有的一辆出租车卖了,妻子刘娟对此当时也是同意的。张明经鉴定有两处部位分别构成八级伤残、九级伤残,脑部受伤。为了得到赔偿,张明起诉了肇事车辆,最终保险公司赔偿给张明因交通事故产生的医药费、残疾赔偿金等30万元整。
就在张家人松了一口气时,刘娟却一纸诉状将丈夫张明告上了法院,要求离婚。沛县法院受理这起案件后,考虑案件的特殊性,及时通知双方了解情况,听取邻居及基层组织的意见,对双方进行调解。
刘娟认为,她已经忍够了张明的辱骂,无法再与其共同生活,要求离婚,30万元赔偿款要分给她一半。张明则提出,他同意离婚,但让刘娟净身出户。因为30万元受伤赔偿款是他自己的人身赔偿,且他本人仍需要他人照顾,不能分割这笔赔偿款,双方存在的夫妻共同财产已经没有了。
就这样双方的孩子也参与其中,一场家庭争吵在调解中冲突不断升级。
考虑到双方均系再婚且同意离婚,沛县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刘英法官多次规劝双方是否能够和好,看到双方均无和好的意愿下,调解双方离婚,同时从刘娟和张明结婚后,刘娟对家庭的付出和为了给张明看病及时卖车的行为出发,让张明感受到对刘娟的歉意,结合张明仍需照顾的情况,法院让刘娟自己说出自己的意见,最后双方调解离婚,张明给刘娟5万元帮助金,双方不再争吵,一场因为分割赔偿金的案件结束。
作者:陈新颖 李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