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打工不到一年,便高兴地从外地领回一个媳妇,但婚后两地打工时,媳妇却像是从人间蒸发,无法找到其下落。近日,富县法院缺席判决了男子杨某与女子张某离婚,终结了杨某长期寻找妻子的煎熬。
富县男子杨某与外地姑娘张某同是“86”后青年。2007年8月,杨某在北京打工认识张某后,与其建立了恋爱关系。 2008年5月15日,双方在富县登记并结婚。2009年3月,双方共同去北京打工,同年年底,杨单独去河南焦作打工,张某继续留在北京(实际已开始分居生活)。2010年开始,双方就因琐事经常在电话中发生争吵,自当年5月份,原告杨某曾电话联系,并去其北京原租住的房屋等地寻找,被告张某至今一直失联。在审理中,法院电话向张某母亲询问,也未得知其去向。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被告婚姻基础差,依法登记结婚后,共同生活时间较短即分居,被告张某与原告杨某失去联系已长达5年之久,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原告请求离婚,依法应予准许。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的规定,作出如上判决。
作者: 王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