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有精神分裂症的丈夫将熟睡中的妻子杀死,由于其无刑事责任能力,且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检察机关申请对该男子强制医疗。近日,江苏省苏州市吴江区人民法院经审理,决定对其强制医疗。
据了解,被申请人朱某是河南人,今年刚好四十岁,早些年他与妻子一起来到吴江盛泽打工,一对儿女也随他们一起生活。今年春节后,朱某感到头部一直火辣辣地痛,其想回到河南老家治病。其妻子告诉他不必回去了,就在盛泽看看医生吧。但朱某决意要回老家治疗,其妻子也没有阻拦。
到了老家后,朱某到医院去看了病,但没有什么疗效,头还是一直火辣辣地痛,他就又想回盛泽了。朱某的母亲劝他换个别的医生看看,看好病了再回去,他也没听母亲的,当天就坐了长途车回到了盛泽的租房中,早早就睡下了。
次日凌晨,朱某悄悄起床,找来菜刀,朝自己妻子的头部、面部一阵乱砍,导致其妻颈静脉被砍断,大失血而死亡。经苏州市广济医院司法鉴定所鉴定,被申请人朱某系精神分裂症、无刑事责任能力,被送至精神康复医院接受临时性治疗。
法院立案后,依法进行了审理。被申请人对自己杀人的经过有一定的认识,自己也要求进行治疗。其法定代理人对强制医疗没有异议。经向医生了解,经过临时性治疗,朱某的病情得到了一定的控制,但仍有较大的复发可能,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需要终生服药。据此,法院决定对被申请人朱某予以强制医疗。
作者:周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