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晓雪律师

  • 执业资质:1420120**********

  • 执业机构:湖北美宜家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合同纠纷继承离婚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代写遗嘱为何无效

发布者:范晓雪律师|时间:2016年02月18日|分类:婚姻家庭 |318人看过

李某年事已高,失去书写能力,想制作一份遗嘱对自己的财产作好分配。他找来上大学的孙子,让孙子把自己如何分配财产的想法写下来,遗嘱的签名也是其孙子代签,李某在名字上摁手印。李某病世后,因被继承人之间对遗嘱的分配方案产生争议。但该遗嘱因缺乏法定要件,被法院依法认定为无效遗嘱。

  山东李律师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七条第三款规定,可以由他人代笔制作书面遗嘱,但代书遗嘱有严格的制作要求,如有欠缺,很有可能会导致遗嘱无效。代书遗嘱一般应符合如下要求。第一,代书遗嘱须由遗嘱人口授遗嘱内容,有一见证人代书。代书人只是遗嘱人口授遗嘱的文字记录者,而不能就遗嘱内容提出任何意见,不得对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篡改或修正。第二,代书遗嘱须有不少于两人在场见证。见证人不得有继承上的利害关系。见证人中的一人可为代书人。对见证人人数的要求,是为了保证代书的遗嘱确为遗嘱人的真实的意思表示。第三,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须在遗嘱上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人在书写完遗嘱后,应向遗嘱人宣读遗嘱,在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确认无误后,在场的见证人和遗嘱人都须在遗嘱上签名。遗嘱人如确实不会或不能书写自己名字的,可用摁手印的方式来代替。李永律师建议对代书遗嘱的制作过程全程录音录像,从而更好地固定代书遗嘱法律效力。因代书遗嘱的设立涉及专业法律知识及制作程序,建议遗嘱人委托专业人员指导操作。

来源:大律师网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