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晓雪律师

  • 执业资质:1420120**********

  • 执业机构:湖北美宜家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房产纠纷合同纠纷继承离婚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祖父母生前未立遗嘱,孙子能继承其房产吗

发布者:范晓雪律师|时间:2016年02月02日|分类:婚姻家庭 |500人看过

网友“给我一支烟”:我爷爷、奶奶都已去世,留有一套100多平方米的商品房,两位老人在世时未立书面遗嘱,去世之前也没有交代如何处理房产。我是他们唯一的孙子,我父亲在家排行老大,他有一个弟弟一个妹妹,即我的姑姑和叔叔,现在他们都同意把房子过户给我。我能否直接继承该房产?法律手续该如何办?

  【律师解答】河南李律师:

  依据继承法规定,因无遗嘱、遗赠扶养协议,该房屋应由两位老人的法定继承人继承。两位老人的法定继承人为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因为法定继承人并不包括孙子,所以该网友在没有老人遗嘱的情况下,无法继承该房屋。

  【律师建议】

  对于该网友的情况,其可以通过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的方式达到目的,即由其父亲继承该房屋,再通过赠予等方式将房屋过户给该网友,从而降低相关的手续费用。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要通过买卖方式进行,且今后有出售该房产打算的,因此次的交易价格将直接影响今后转让的个人所得税,建议合理定价,避免再次转让时产生巨额的个人所得税。

来源:大律师网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