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晓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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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精神病的儿子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吗

发布者:范晓雪律师|时间:2016年02月01日|分类:婚姻家庭 |595人看过

张女士的家公有一子二女,张女士的丈夫是他的儿子,但张女士的丈夫患有精神病,对于家公遗产的继承问题,家婆及其他子女均不同意将家公的遗产分配给张女士的丈夫。张女士的丈夫有权继承其父亲的遗产吗?

  蔡律师:张女士的家公生前没有订立遗嘱,在法律上则应当认定为法定继承,法定继承中的继承人是法律基于继承人与被继承人间的亲属关系规定的,继承人、继承的顺序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的规定是强行性的,任何人不得改变。本案中,家婆及张女士丈夫的兄弟姐妹作为配偶、子女,有法定继承权。张女士丈夫虽患有精神病,但不影响其继承遗产,其依然享有继承权,张女士作为其妻子,是丈夫的法定监护人,依法可以管理该部分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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