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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继承人没死亡,遗嘱能开始执行吗

发布者:范晓雪律师|时间:2016年02月01日|分类:婚姻家庭 |433人看过

葛先生的表哥杜某有两个孩子。2008年6月份,杜某的爱人去世。2010年,杜某患病住院,杜某害怕自己一病不起,就在住院期间立下书面遗嘱,两个孩子各执一份。杜某康复出院后住在小女儿家中,大儿子怀疑妹妹会把属于他的那份财产花掉,于是要求率先分割这笔钱。可杜某不同意,他认为自己还没有过世,钱不能分。

  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2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根据这一法律规定,继承开始的原因,是被继承人死亡这一法律事实,且从被继承人死亡之时才正式开始。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也只有到继承开始的时候才能确定是否有效。所以,杜某虽然立下遗嘱,但是还没去世,继承尚未开始,所立遗嘱还不能生效。因此,杜某的孩子要求按遗嘱继承财产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来源: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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