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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稀老人又要娶妻子女们担心房产继承问题

发布者:范晓雪律师|时间:2016年01月25日|分类:婚姻家庭 |456人看过

媒体看到林女士时,她正一把鼻涕一把泪地向公证员哭诉。原来,林女士的父亲今年70岁,去年,老人认识了年龄比他小10多岁的胡女士。就在一个月前,父亲和胡女士准备领取结婚证。这件事,在林女士的兄弟姐妹间引起轩然大波。“我父亲年龄大了,精神时常有些恍惚。我们觉得他被骗了。”林女士担心,父亲与胡女士结婚后,父亲的房产就得分给她一半。但是,胡女士多次表示,她和老林是真爱,她可以不分他的财产。

  林女士想打听一下,通过什么样的方式可以让父亲的财产不被别人分走。

  事件解读:

  公证员告诉林女士,任何人不得干涉他人的婚姻自由。在日常生活中不难看到,在老年人再婚问题上存在许多纠纷。其中,最突出的就是房产以及财产问题。妥善解决再婚老年人的财产问题,及保护双方合法权益的最佳选择就是财产约定协议公证。解决了这一问题,与对方子女相处起来,才会变得更融洽。

  公证员提示:

  夫妻婚前财产约定协议公证,指公证机构据当事人申请,按法定程序对当事人订立的夫妻婚前财产约定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

  需要提醒的是,办理财产约定公证,当事人应亲自到公证处申请,不能委托他人代理。约定协议不能对其他人的财产进行约定,或在未经其他共同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约定。当然,当事人也不得以财产约定的形式,逃避债务或是其他非法目的,否则该约定行为无效。

来源:大律师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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