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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小强律师
执业资质:1310120**********
执业机构:上海拓必拓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工程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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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刘小强律师|时间:2022年05月09日|分类:工程建筑 |467人看过
答: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可参考《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2018年6月26日)》第23条规定,即,前手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不能举证证明其已付清工程价款的,实际施工人可以要求前手转包人、违法分包人在其欠付工程款范围内支付工程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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