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律师之生活法律难题100问(三十六)
(三十六)被告在省外怎么打官司?
法律解答:
遇上外省的被告,一定是件麻烦的事情。还是先从起诉说起。首先如果法律允许,能在原告所在地起诉的还是选择原告所在地起诉。相信我,不管大法院小法庭,你去了人家的地盘,或多或少都一定不方便。交通不便是明面上的,诉讼时还可能遇上地方保护主义,那才是打紧的,有句话形容的很形象“败诉都不知道怎么败诉的”,如果不是律师,你搞不清楚举证责任,很可能会吃亏。但是我也说了,前提是法律允许,诉讼这件事第一道关卡就是管辖问题。法律的原则性规定就是在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只有些许情况允许选择其他法院,这个问题也比较复杂,明天专门科普一下吧。所以,只能去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的案件,碰上麻烦也只能是自己注意点了。
说回来,其实外省的被告的案件与本地案件的诉讼流程是一样的。诉讼流程参考(32问:没请律师怎么打官司?)只是开庭时需要跨越千山万水。不同的地方略微体现在执行阶段。
根据法律规定,执行的时候可以选择原来判决的法院也可以选择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法院。原来的法院对于执行省外的被执行人,你只能指望正常的网上查控手段,不要幻想法院跑省外去给你抓人。这种执行力度是有限的。而如果在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执行,你怎么盯法院执行呢?如果不主动联系法院,可能案子终结的时候才可能得到法院的问候:案件执行了没钱帮你列个黑名单吧,我们要终结执行了。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执行管辖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
问题之外:
今天的“100问”是回答一位远在他乡的朋友提出的问题。O(∩_∩)O~,写到第35期终于有互动的朋友,感觉是挺不错的。感谢问题提供者唐欢同学。
栏目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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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28--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