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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律师之生活法律难题100问(二)离婚时,本应继承而没有实际分割的遗产能否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发布者:谭春兰律师|时间:2020年02月23日|分类:婚姻家庭 |427人看过

谭律师之生活法律难题100问(二)

(二)离婚时,本应继承而没有实际分割的遗产能否作为共同财产分割?

法律解答

离婚时,因为遗产尚未实际分割,此时夫妻一方有的只是继承权,该遗产因为未分割未被继承而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夫妻一方是可以不经配偶一方同意而独立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如果放弃继承,该遗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反之,即使离婚后遗产分割,夫妻一方依法继承的遗产也是共同财产,配偶方有权依法要求分割。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span="">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五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继承人依法可以继承的遗产,在继承人之间尚未实际分割,起诉离婚时另一方请求分割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在继承人之间实际分割遗产后另行起诉。

法律之外

    虽然继承法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但实践中,因为种种原因遗产未分割的情况比比皆是。若离婚时,有继承权的一方不想配偶分割遗产,完全可以做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这当然是在有其他继承人(包括第一、第二顺序继承人)的情况下。如果没有其他法定继承人,放弃了就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所有了。其实退一万步,是你的跑不掉,不是你的总有办法溜走。所以,也不要过分惦记他人的财产,也不要过分执着于自己的财产被配偶分走一半,毕竟曾经是配偶,总是有原因才结婚的。这样一想,是不是放开点了?


栏目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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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3--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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