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分析
个人承包快递无效 法院判令返还押金
——李某与方某承包合同纠纷一案
一、案情简要
李某与方某均从事物流行业,方某在承包物流公司货物配送业务后,将相应区域的配送业务发包予李某,并要求李某先后缴纳押金2万元。其后,双方承包关系于2016年终止后,李某要求方某返还押金未果,委托本律师诉至法院要求方某返还押金,并承担逾期返还期间的利息损失。
二、裁判结果
法院判决:方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返还李某押金2万元并承担利息损失(该利息损失以2万元为基数,自2016年4月1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50%标准计算)
三、律师分析
本案在审理过程中的一大焦点即在于,李某与方某之间达成的快递承包合同是否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之规定,经营快递业务,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快递业务。李某和方某作为个人,承包、发包快递配送业务,违反了上述强制性规定,其达成的承包合同应属无效。因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予返还,故方某应返还李某押金并承担相应期间利息损失。
四、律师提示
随着网购时代的来临,物流、快递行业业务量激增,众多物流、快递公司均采取区域承包方式将相应业务发包予个人经营,律师提示在此类合同签订过程中,必须严格尊重《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之规定,以防止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导致合同无效,造成大额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