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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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什么样的流程才能申请取保候审

作者:李锋律师时间:2023年08月03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101次举报

  1、取保候审的申请。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取保候审的决定。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对不符合取保候审法定条件的,不同意取保候审。不同意取保候审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除此之外,司法机关根据案情的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取保候审。

  3、取保候审的执行。取保候审的执行机关为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在执行时,应当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宣读《取保候审决定书》,并令其签名或盖章,告知其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违反第71条规定的,取保候审期间届满以后,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将保证金退还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告知保证人解除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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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锋,汕头大学法学系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汕头市律师协会会员。自2013年11月初进入广东介福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广东-汕头
  • 执业单位:广东介福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440520********35
  • 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刑事辩护、工商查询、婚姻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