卞建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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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诉讼离婚不判离后,被告违反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实施家庭暴力的,原告再次起诉不受六个月限制!

作者:卞建平律师时间:2022年08月03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323次举报

第一次诉讼离婚不判离后,被告违反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实施家庭暴力的,原告再次起诉不受六个月限制!


《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22〕17号)自2022年8月1日实施,其中第十一条规定,离婚案件中,判决不准离婚或者调解和好后,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实施家庭暴力的,可以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七项规定的“新情况、新理由”。”

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七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即第一次诉讼离婚不判离或调解和好的,被告六个月内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实施家庭暴力的,属于“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可以马上再次起诉离婚,不受第二次起诉离婚必须与第一次起诉离婚相隔六个月的限制!


卞建平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硕士学位,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卞建平律...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上海-虹口区
  • 执业单位: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专职律师
  • 执业证号:1310120********66
  • 擅长领域:公司法、劳动纠纷、婚姻家庭、合同纠纷、刑事辩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