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相互之间的借款协议有效吗?
众所周知,我们国家实行的是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制,也就是说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婚后取得的收入通常都是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情况下,如果夫妻相互之间签署借款协议能否有效呢?有人说本来就是共同的,何来借款一说呢,除非是签署了夫妻分别财产制协议情况下夫妻之间才可能发生借款!
其实不然,已经失效《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以及现行有效的《<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都明确规定“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换种理解即为,针对该笔借款夫妻双方其实通过借款协议的形式作出了特殊约定,类似于该笔借款由共同财产形式变更为了分别财产制。
因此,夫妻相互之间的借款协议是合法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