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济流程
准备材料:需携带拘留通知书、逮捕通知书或接济单(首次接济可能无需接济单,但后续需凭接济单办理)。
若通过邮局汇款,需提供当事人的姓名、身份证号及看守所地址(虹口区粤秀路355号,邮编200072)。
接济方式
现金接济:可通过 邮政汇款(需到邮局办理)或 线下窗口存入(需携带材料原件)。每次汇款限额为 1000-2000元,账户余额不得超过 3000元,每月消费上限为700元。
衣物接济:必须到 看守所接济窗口现场送交,不可邮寄。首次接济可能无需接济单,但后续需凭接济单办理。
律师协助:律师可代家属送衣物或存钱,且到账更快。家属需将衣物和材料邮寄至律师处,由律师在会见时转交。
二、接济注意事项
衣物要求
不可含金属拉链、纽扣、帽子、绳带等。
禁止送鞋类、羽绒服、连帽衫、护膝、帽子、毛巾等。
现金管理
在押人员账户余额超过3000元或月消费超700元时,汇款可能被退回。
汇款需备注当事人姓名及身份证号,避免因信息错误导致失败。
其他规定
眼镜:必须为全塑料镜架,不含任何金属部件。
药品:未经看守所医生通知,禁止擅自送药。
时间限制:接济窗口开放时间为 工作日9:00-11:00、13:30-16:00,节假日不开放。
以上内容由邢环中律师基于最新政策整理,具体操作前建议电话咨询看守所或委托律师确认细节。若您案情紧急,建议您联系邢环中律师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