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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志博律师
执业资质:12303201511******
执业机构:黑龙江铁兵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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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离婚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工伤赔偿保险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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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高志博律师|时间:2016年02月19日|分类:合同纠纷 |683人看过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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