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志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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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人应提供下列材料

发布者:高志博律师|时间:2016年02月13日|分类:债权债务 |638人看过

借款人应提供下列材料 借款人应提供下列材料
1、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2、借款人家庭经济收入证明。
3、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4、自筹资金的金额、来源及证明。
5、购买住房的提供符合规定的住房购买合同或协议;建造自住住房的,提供城建管理部门批准的证明文件和土地使用证(均为原件)
6、抵押物或物质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的身份和资信证明。
7、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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