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就某些明星吸毒的话题,近日著名演员濮存昕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说:“我觉得可以让这些犯错的名人一段时间不演出。他们应该真正有效地戒毒,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给社会以正能量的宣传。当然,也要给他们一口饭吃。”这个观点引起了网友广泛的讨论,甚至有人过激地表示,查一查濮存昕是否也吸毒了,这么替吸毒明星说话。笔者对濮存昕的观点非常赞同。同时,回想起当年上刑法课时,教授说过“刑法也要表现出母爱般的温暖”。当时有些不解,刑法轻者限制限制人身自由,重者剥夺人的生命,怎么表现出所谓的母爱般的温暖,再说,对犯罪分子有必要这么“心慈手软”吗?下文就聊聊这个话题吧。
犯罪心理学研究表明,绝大部分犯罪分子犯罪的原因都是后天形成的,如教育、成长环境等等;对于犯过罪的人,刑满释放之后,还是要踏入社会的,如果没有科学的管教制度,将会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刑法的母爱主义早已有之。即便在崇尚重典治世的古代社会,严酷的刑罚机制下尚能够寻找到千丝万缕的人性气息,“上请”、“恤刑”、“死刑复奏”等制度在丝丝积攒着刑法的温暖气息、层层剖解着刑法的人性底蕴。现代刑法的母爱主义主要体现在刑事立法中的非犯罪化、刑罚轻缓化以及对特殊群体的关照。比如,在特殊群体关照上,刑法有关于对青少年和老人恤刑的规定等,刑事诉讼法有对青少年讯问和审判时,应当通知其法定代理人到场的规定等。此外,刑法母爱主义更多地体现在刑事司法中,比如我国司法践行中的少年法庭、社区矫正、暂缓不起诉、刑事和解等举措。
当然,刑罚毕竟是苛厉的。对于犯罪者而言,与刑法母爱之重感化常采挽救姿态相较,刑法的父性会表现得严厉与苛刻,有时还带有强烈的惩罚性。但正如父严母慈多半能培养出拥有健全人格和优良品性的孩子,刑法父性与母爱的相得益彰则有助于在民众间散播良性的刑法情绪,从而有助于塑造稳定和谐的社会机体并培养善良的守法公民。
其实,濮存昕同时还说过以一段话:“王学兵等一些演员们沾了毒品,就是踩了红线了,就得吹哨,接受法律的制裁,该判多少判多少,让青年一代、社会都知道,毒瘤需要手术,病毒需要猛药,年轻人不要效法。”这就是刑罚父爱性的表现。
结语:综上所述,对于吸毒的明星,一棒子打死确没有必要,也不利于他们回归社会,痛改前非。因此,濮存昕所说的“给他们一口饭吃”并无不妥。
注:本文部分内容参考《法制日报》文章《刑法的父性与母爱》,作者:张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