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志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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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不明确或没有产权的二手房可以买卖吗?

发布者:高志博律师|时间:2016年01月30日|分类:房产纠纷 |577人看过

房产纠纷法律知识:哪些二手房买卖有风险之:

一、产权不明确的

  物权法第六条、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依照法律规定登记,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买房前,要核对出卖人是否具有产权。物权法第十七条和建设部《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物权的证明,是权利人依法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唯一合法凭证,是国家对房屋所有权的确认。因此,查明卖方提交证书的真实性要放在首位。

  二、土地权属不清的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土地分为国家、集体所有两种性质。第五十五条规定,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其他土地有偿使用费后,方可使用土地。二手房管理法第四十条规定,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二手房时,应当报批。准予转让的,应办理出让手续,受让方应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无共有人声明的

《民法通则》第七十八条规定,财产按份共有人按各自份额、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分担、承担义务。按份共有的每个共有人有权要求将自己的份额分出或转让。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的合同无效。二手房大多是夫妻或家庭成员共同财产,购买未取得共有人同意出售声明的二手房会惹上麻烦。

买房人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一定要多一个心眼,情愿买得迟点,也不要买一些有风险的房产,不然会惹上很多麻烦的。

四、被保全、查封的

五、设定了抵押权的

六、不符合转让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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