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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婚姻律师解读同居期间财产分割问题

发布者:高志博律师|时间:2016年01月29日|分类:婚姻家庭 |653人看过

作者:肖小勇律师 时间: 2013-08-04 查看(124)


同居期间财产怎么样分割

现在很多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没有领结婚证,以为摆了酒席就算结婚了。到了闹“离婚”的时候却被法院认定为不属于夫妻关系,那么生活了几年或者十几年竟然不是合法夫妻,共同生活了那么久,财产怎么样分?

同居期间财产分割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以上可以理解为以下几点:

1、当事人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法院不支持。

2、有配偶又与他人同居,其配偶要求解除对方与他人的同居关系的,法院支持并依法解除。

312点中同居期间的财产有争议要求法院分割的话,法院受理并依法分割。

4、同居期间孩子的抚养权争议可以由法院判决认定。

5、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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