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志博律师 00:00-23:59
高志博律师
主任律师,成功办理众多疑难复杂案件
18686729300
咨询时间:00:00-23:59 服务地区

破产企业处于承包租赁期间的,如何处理

作者:高志博律师时间:2016年01月26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808次举报

破产企业处于承包租赁期间的,如何处理

作者:李光清律师 时间: 2015-05-28 查看(60)
破产企业处于承包租赁期间的,企业应先行解除相关合同,再申请破产。未解除合同前申请破产的,不予受理;已经受理尚未宣告破产的,裁定驳回破产申请。

企业已经宣告破产的案件,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_企业承包、租赁期间发生的债权债务,无论企业承包、租赁合同的效力如何,均为企业的债权债务,属于破产清算范围。法院应通知相应的债权人申报债权,通知债务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2.企业承包、租赁合同效力及责任承担问题,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实体法律处理。

不是因为企业破产而对企业的债务一概不作审查审理,对于承包租赁期间存在纠纷的,法院应该予以审理,在分清是非的基础上澄清企业的债权债务情况。当然,企业破产的前提是严重资不抵债,而确认债权债务的基础是在解除承包租赁合同的前提下,了解债权债务关系,以便合理计算企业资产与负债的情况,也便于法院作出是否接受企业破产的申请。

高志博律师 已认证
执业年限 11
  • 黑龙江铁兵律师事务所
    • 执业11年
    • 18686729300
    • 黑龙江铁兵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12年 (优于66.39%的律师)

    • 用户采纳

      1567次 (优于99.93%的律师)

    • 用户点赞

      1110次 (优于99.87%的律师)

    • 平台积分

      460182分 (优于99.96%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1241篇 (优于99.94%的律师)

    版权所有:高志博律师IP属地:黑龙江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2225601 昨日访问量:1176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