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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企业处于承包租赁期间的,如何处理

发布者:高志博律师|时间:2016年01月26日|分类:合同纠纷 |837人看过

破产企业处于承包租赁期间的,如何处理

作者:李光清律师 时间: 2015-05-28 查看(60)
破产企业处于承包租赁期间的,企业应先行解除相关合同,再申请破产。未解除合同前申请破产的,不予受理;已经受理尚未宣告破产的,裁定驳回破产申请。

企业已经宣告破产的案件,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_企业承包、租赁期间发生的债权债务,无论企业承包、租赁合同的效力如何,均为企业的债权债务,属于破产清算范围。法院应通知相应的债权人申报债权,通知债务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2.企业承包、租赁合同效力及责任承担问题,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实体法律处理。

不是因为企业破产而对企业的债务一概不作审查审理,对于承包租赁期间存在纠纷的,法院应该予以审理,在分清是非的基础上澄清企业的债权债务情况。当然,企业破产的前提是严重资不抵债,而确认债权债务的基础是在解除承包租赁合同的前提下,了解债权债务关系,以便合理计算企业资产与负债的情况,也便于法院作出是否接受企业破产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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