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志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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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要制作调解书吗?

发布者:高志博律师|时间:2016年01月26日|分类:调解谈判 |921人看过

下列案件,调解达成协议后,人民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1.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经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当事人之间的感情还没有完全破裂,为了不伤害双方感情,促使他们和好,不需要制作调解书。同时,由于夫妻和好不再要求离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没有发生变化,法院也无需制作调解书。

  2.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经调解继续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为了不影响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的关系,同时也因为收养人与被收养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未发生变化,法院可以不制作调解书。

  3.能够即时履行的案件。对于那些数额不大,经调解能够当庭履行的民事案件,因已无执行内容,人民法院无需制作调解书。

4.其他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主要指没有执行内容的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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