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狗咬伤后,赔偿找何人
作者:沈辉律师 时间: 2015-05-25 查看(43)
老王的女儿在某小学上四年级,去年9月18号,老王的女儿放学回家经过朱某的门前,被朱某的狗咬伤。老王的女儿为此住院打针花去治疗费3600元。老王找到朱某要求赔偿,可朱某却不承认是他的狗将老王女儿咬伤的,并且叫老王拿出狗咬伤老王女儿的证据,声称如果有证据,随时可以到法院告他。老王女儿放学回家被狗咬伤,狗的主人朱某不承认,老王该怎么办呢?
[法律评析]
一.赔偿问题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在本案中,王某女儿放学路过朱某家,没有任何过失行为,所以王某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狗的主人朱某赔偿女儿因被狗咬伤产生的相关费用。
二.举证责任问题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实行的是举证责任倒置制度。根据上述规定,王某女儿被朱某的狗咬伤,不由王某向法院提供证据证明,而是由狗的主人朱某向法庭提供不得咬伤你女儿的证据。如果狗的主人朱某不能向法庭提供证据,则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